2012年6月29日正式頒佈的GB 28480-2012《飾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規定》,於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飾品作為會與人體長期接觸的物品,其含有的有害重金屬會對人體產生一定危害,該首部強制性標準的實施,為首飾類產品在國內市場的生產、銷售,以及政府監管提供了明確的依據。
該標準適用于除珠寶玉石以外的其他各種材質的飾品(包括兒童飾品),規定了各類飾品中鎳釋放、鉛、鎘、砷、六價鉻及汞、八項可溶性重金屬等有害物質限量的要求。標準正式實施後,對於非貴金屬首飾及擺件中的砷、汞、六價鉻、鉛總含量的要求在流通領域中設置了一年的過渡期。
和歐美飾品標準相比,新國標對飾品的要求更全面,除涉及鎳、鉛、鎘等主要有害重金屬外,還對砷、六價鉻及汞設置了限量要求,並要求在標籤或其他標識物中明示兒童首飾。
http://www.xmtbt-sps.gov.cn/detail.asp?id=39335
儿童饰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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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饰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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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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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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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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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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镍释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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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,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使用的制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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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μg/cm2/we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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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耳朵或人体的任何其他部位穿孔,在穿孔伤口愈合过程中使用的制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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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μg/cm2/we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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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(包括表面有镀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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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μg/cm2/we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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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皮肤长期接触部分(包括表面有镀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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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μg/cm2/wee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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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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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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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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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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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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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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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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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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砷、汞、六价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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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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砷、汞、六价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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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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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种可溶性重金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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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:90 mg/kg
镉:75mg/kg
汞:60mg/kg
铬:60mg/kg
砷:25mg/kg
硒:500mg/kg
锑:60mg/kg
钡:1000mg/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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